公租房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,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在工作期间进行申请的。那么,对于辞职之后应该怎么来进行办理呢?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个问题,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。
一、申请公租房后如果辞职怎么办理
1、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,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《解除劳动合同申请》,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。
2、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,经总经理、董事长批准后,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。
3、您需要按《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》《工作交接明细表》和《物品交接单》内容依次交接,财务部结清借款后,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,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。
4、工资中涉及保险,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,进行保险减员手续。
5、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,报上级领导批示,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。
6、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》。
二、公租房申请后换工作了怎么办
根据相关规定,在申请公租房之后,如果申请人面临换工作的话,对公租房是没有什么影响的,两者之间是没有关联的。
申请公租房之后,面临换工作的话,是不会有影响的。因为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的一项福利性租房,申请人辞职和承租房是没有关系的,只要你继续交纳房租,就可以继续居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