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房变三房、两房变四房”、“飘窗、露台、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”这样的噱头不得不让人心里很痒痒。但今天小编却要泼冷水,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心让利,直接降低房价就行了,何必拐着弯儿“赠送面积”?下面,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,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,希望对您有帮助。
一、如何认清开发商赠送面积的真相
1、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
“偷面积”,当然并不是真的偷。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,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,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。
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:
(1)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;露台是完全赠送的;
(2)地下室净高满算面积,低于不算面积;
(3)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,凸窗是不落地的,不算面积,落地飘窗净高高于要算面积,低于不算面积;
(4)阁楼净高满部分算面积,不满不算面积。因此,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“赠”给买房者,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,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。
另外,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、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。其实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,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,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,受“赠”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。大家都知道,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不好卖的,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,难免不会犹豫一下。
2、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
赠送面积越大,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,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: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。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,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“缩水”的问题,由于没有合同约束,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。
最后,小编还得再唠叨几句:其一,赠送面积虽好,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。一些“赠送面积”譬如入户花园等,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、窄小不好用、装修麻烦、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;
其二,入户花园、挑高阳台、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,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,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。
二、对赠送面积的误解
赠品区域不包括在产权区域内。
赠品区域不等于一般购买的区域。真“赠送面积”,购房者只有使用权,没有产权。所以,大部分开发商都不会把赠送面积写进合同,建议购房者最好把赠送内容写进补充协议。
一些赠品区域并不是完全免费的。
这与面积大小有关。比如阳台,如果是全封闭的,则计算其面积;如果是半封闭的,则计算其面积的一半;如果阳台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10%,则计算其超过部分的正投影面积。
赠送面积容易引起争议。
一般来说,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,因此,即使你购买了该房屋的产权,也不能代表你可以对这些赠送面积进行买卖、转让等处理。假如您的房屋遇到拆迁、出售、抵押等情况,这些赠送区域是无法得到法律补偿或估价的,此时很容易引发纠纷。